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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0-4-8 10:57:30
--  检察官提醒:大型会议组委会应加强对会务资金的监管
检察官提醒:大型会议组委会应加强对会务资金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8日 08时58分        来源:检察日报  谭凯 史锐 李子舟    
 
  对于年近50岁的宁中来说,近几年的日子过得并不踏实。自从通过擅自转账钱款并用虚假发票报销平账的方式贪污24万元会议经费后,他整天提心吊胆。2009年底,接到检察机关要求配合工作的电话后,宁中终于作出了一个令自己轻松的决定——投案自首。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宁中依法提起公诉。

  2004年7月,宁中成立了北京中交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交智通),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承接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2003年,交通部、科技部等部委和北京市政府联合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取得了2007年第十四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的举办权。由于中交智通曾多次参与中国代表团参加往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的服务和布展工作,2006年年初,宁中进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任展览部与会议部负责人,中交智通的员工也进入组委会办公室工作。

  2006年3月6日,大会组委会决定将组委会办公室的财务管理挂靠中交智通,设立单独账号,由专职财务人员对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大会组委会的会计正是中交智通的会计胡某。2007年10月9日至13日,第十四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会后,大会组委会结余515万元,经过有关领导批示,全部款项转给科技部成立的中国智能交通协会。正是这笔巨款让宁中动了邪念。

  2007年12月,在未经任何领导审批的情况下,宁中告诉胡某,要支付大会尾款,让胡某从大会组委会取走100万元打入中交智通的账户。在支付了两笔数额较大的会议尾款后,剩余的24万元落入宁中腰包。他在让另一公司开具虚假发票向大会报销平账的同时,通过一个正在装修房子的朋友,将24万元换成了现金。

  被逮捕后,宁中一度辩称,这24万元是中交智通为大会工作两年的利润,还说向有关领导发过电子邮件请示并得到了回复。但据调查,大会组委会从未在任何会议上讨论过给中交智通利润报酬的事项。在铁的证据与办案检察官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势下,宁中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说法

  在2007年第十四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结束后,由于大会组委会对会议账户剩余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管,为宁中进行不法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此外,由于大会组委会与承接会议组织服务工作的公司之间,没有关于会议利润报酬分配的合同和协议,在事后也容易产生纠纷。在我国,类似这样的会议每年都有很多,检察机关建议会议组委会对此类问题要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