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先锋”、“全国优秀法官”——云南省南涧县人民法院公郎人民法庭法官龙进品,从西南民族学院毕业后,回到家乡工作,十八年如一日工作在远离县城、条件艰苦的基层法庭,走乡串寨,脚踏实地化解纠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乡土法官”和民族干部的情结。龙进品这样说:“在中国,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是需要法律,越需要公平正义。”
作为一个关注龙进品的人,对龙进品法官的情况非常熟悉:他在无量山深处少数民族聚集区域扎下根来,他是全县最善于用民族语言办案的法官,他身着制服,脚穿胶鞋,常年行走在山路上;背着国徽、拿着条幅,用民族语言互致问候,为山区百姓执掌法律公平。每年三分之一的时间下乡办案,大量的时间用在消除无形的诉讼中。十八年来,他负责主审的1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缠诉,70%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在当地小镇,“有事情,找小龙。”这是乡亲们常说的一句话。
这样的法官,总是带给我们许许多多的思考。
谈到法官,人们的印象就是神圣的法律,庄严的法庭,专业的诉辩,但是,很多人却难以把法院、法官和步行几十里走村串寨,在陡峭的大山上背着国徽去开庭,很多时候就是烧几个土豆充饥等场景联系起来。
但是,龙进品法官的形象,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国的法治,还有这样的一些人在坚守,在乡土传播中默默奉献。他们,没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却化解过数千件“鸡毛蒜皮”的纠纷,理顺了辖区内各民族的家长里短,把愁容舒展成笑脸。他们没有丰富的物质条件,却在用法的精神推进乡土社会的法治进程。他们在田间地头,在高山深涧中,诠释着中国法律人的另外一种表现。
当前,很多人在谈及择业问题时,常常谈到一个词:价值。价值是什么?如何来衡量?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能够创造物质财富,享受优越条件的是体现自身的价值,但是那些回归乡土,默默奉献的人呢?
这些乡土法治的坚守者,用另外一个角度诠释着价值的丰富含义,他们接受过科班的大学教育,他们也曾梦想也原本有条件走出大山,享受更好的物质条件。通常看来,能走却不能,只能归结为无能。但是,能走而不愿,这就是精神境界的问题。但是,是什么让他们甘于清贫,选择在那些遥远的乡村坚守,在琐碎的纠纷解决中传递和谐?是理想,法治的理想!这就是价值的另外一个含义,而且,这种价值往往是建立在放弃了良好的城市生活条件和未来子女良好的教育等前提为基础的,这样的价值,在一些媒体竭尽全力渲染奢华享受的同时,在龙进品们行走在大山脉络的匆匆身影中,往往更凸显其感人价值。回顾我们的历史,张思德、白求恩、雷锋,这些人的身上,同样闪烁着这种奉献的光芒,这种光芒并不遥远,他在每一个奉献者的身上;他并不过时,因为在杨善洲、龙进品这样无数的人身上传递;他并不微弱,先贤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古训历经千年,历久弥新。
龙进品从大学毕业,选择回到家乡,在生养自己的家乡服务,回报社会,回报家乡。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中国人几千年传统的“家国天下”情怀。在离家乡和亲人最近的地方,执掌公平正义,忠孝两全。在他的心中,这是一种真正的幸福。同时,龙进品的选择,常常不由让我们深思:在喧嚣之中,在浮躁之下,我们的脚应该踏在哪一个地方,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法官,要怎样审视自己和脚下这片土地之间的感情?在龙进品身上,还看到了一种幸福:付出的幸福和欣喜。
有人把十八年看成是一种坚守,从另外一个层面,其实龙进品更愿意把这段时间看作是一种幸福,一种不求回报的幸福,一种贴近大地的幸福,一种内心宁静的幸福。他是一个幸福的人,在漫长而又短暂的人生时光里,跋山涉水,淡定从容,不以物喜,不以己卑,清贫改变不了他的坚韧和执着,风霜也仅仅是他脚步间小小的风景,这就是弥漫他心中最大的幸福。
当前,我们的法学研究中存在着这样一个趋向:一些法学研究越来越高深,越来越玄乎,云遮雾绕,先锋抽象,甚至很多学术研究论文连法律人自己都看不懂,更不用说是我们的普通群众。法学研究言必称西方,应用法学不愿问津,法学杂志版面费收取理直气壮,法学研讨会上自说自话,没有了读者,没有了服务对象,高挂云端,脱离实际。当前的中国,当前的国情,当前的中国民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学?我们的一些法学研究者们,是不是该降低一下高高的身段,回到坚实的大地上来?毕竟“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毕竟,我们还要面对广大西部乡土社会民主法制思想尚需进一步提高的现实,还要面对中国国情的实际,还需要我们深入基层,结合实践,汲取中国及西方的精华,为我们的社会服务,为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
从整个法制史的角度看,每一个司法者个体都是相类似的微尘,然而,正是这龙进品法官这样的微尘的运动,才构成了中国法治色彩斑斓的图景。龙进品是一个人,一个符号,更是每一个人认真置于心头的一种精神。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