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联邦第7上诉法院首席法官的波斯纳头顶着一连串的光环,“经济分析法学的集大成者”,“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以及“100位20世纪最有影响的美国法律人”等等。但是他最大的特点在于他既是一位著名的法官,同时也是法学界最著名的法学家之一。
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1939年1月11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市一个律师家庭。1959年毕业于耶鲁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A.B.);1962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LL.M.)。他当过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冉能的法律助手,在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任过教,从42岁起被任命为美国联邦第7上诉法院(芝加哥)法官。
作为法官,他平均每年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意见,这个数量之多位居撰写司法意见最多的美国联邦上诉审法官之列,比美国联邦上诉审法官撰写的司法意见平均数大约高出2倍。而且他从不用法律助手捉刀代笔,总是自己披挂上阵。
作为法学家,他被认为是经济分析法学的代表人物,运用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对财产法、合同法、家庭法、侵权法、刑法、反垄断法、劳资关系法、金融法、税法、程序法、宪法、行政法等全部法律部门进行了效益分析和评价。他认为,“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决不能无视追求它的代价”,于是他并不盲目地认为某某在价值上是对的,好的,而某某是错的与坏的。他放下价值那把“可以伸缩的尺”,而用相对确定的效率、成本,来分析法律的效益得失,然后冷静地做出取舍。他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一种迥异的视角,让人们在重重价值之下,发现了“效益”的光芒。他的30多本著作、330多篇论文、1680篇司法意见的总引证率也是有史以来最高的。
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法学家,他的著作涉猎的范围也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的。只要看看译介到中国的波斯纳的著作——《法律的经济分析》、《反托拉斯法:一种经济学观点》、《正义经济学》、《侵权法:案例及经济分析》、《法理学问题》、《法律与文学》、《性与理性》、《衰老与年龄》、《联邦法院》、《公共知识分子》等等,就可以知道这位上诉法院法官的视界有多么的开阔。
作为一位“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他在繁重的司法和教学研究工作下,长期维持每一两年便出版一本引人入胜的著作,因此赢得了关于他的许多传奇故事,诸如“他每半个小时写一本书”、“他撰写的书比许多人毕生阅读的书还要多”以及“谣言说,波斯纳每天晚上都睡觉”等等。由于他的才华、勤奋和博学,使得他在当好一名出色的上诉法院法官的同时,“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对法学一般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