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形象:公正高效
提高法官文化,很多人想到的就是搞点文娱活动,要么就是读书会、学术沙龙、法官讲坛,要么就是合唱团、健身俱乐部、书法绘画、文化走廊等等。这是法官文化的一部分,但不是根本。
天地有杆秤,功过问百姓。法院司法的本质特性是公正性,司法最大的魅力也在于其公正。法官代表着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实现者。公平正义是司法活动的永恒主题,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更是社会公众追求的理想和对司法活动的期望。因此,对于守护正义的法官来说,公平正义是最基本的、现实的道德要求,是法官的本能良知。法官的职业文化必须着力打造法官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职业形象,只有这样,法官才能获得崇高的权威和信任,才能确保案件经得起时间、法律和良知的考验,这才是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应有的、正常的、健康的社会现象。
司法公正不仅应当体现在裁决结果上,还应当体现在司法的态度、作风及方式方法上。法官的举手投足体现出法官的文化,一言一行体现出法官的水平,通过法官的行为,可以折射出法官具备了什么样的素质和文化,职业形象的高低会给置身此情此境的当事人和社会民众带来强烈的法律感觉和灵魂震撼,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该表现出来的超然从容、仪容端正、雍容大度、儒雅谦和、语言文明、被动持重、恪守中立、不偏不倚等司法礼仪文化,以及其蕴含的文化修养、道德积淀、司法理念、法律涵养、司法经验、表达能力、驾驭能力、思辨能力、个人魅力等,不仅是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内容,而且更是法官职业形象的基本要求。
文化修为:内省慎行
法官,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雅范,手握大权,肩负重任,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难题的“风口浪尖”上,仅仅知法、懂法是不够的,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
梁启超先生曾说:“中国哲学以研究人类为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怎样才算一个人?”中国人强调的是做人做事,学会做人。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追求的是一种关注人的人文精神,它十分重视个人的修养和德性,作为儒家最重要的经书《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诠释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即仁、义、礼、信、智。仁是做人的基础,义是做人的气节,礼是做人的文表,信是做人的支柱,智是做人的主导。这些至今仍对法官的道德修养具有很大的启迪意义。
法官如果没有内省慎行的优秀品质,即使是再丰富的专业知识,有可能成为玩弄法律者的帮凶。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一个讲道德的人,自然会严格遵守法律,法官的职业文化必须致力于提高法官清廉为本、守中持平、谨言慎行的职业操守,法官必须注意自己的内在修养和精神气节,要致力于培育正气,培养骨气。从细节入手,引导法官自律、自重、自省、自励、自警,做到堂堂正正审判,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人都有生活圈子,但要防止它成为套子,更不要成为笼子。凡是有损法官形象的,坚决不做;凡是禁止法官做的,绝不越雷池一步。确保法官不为钱所累,不为利所伤,不为色所惑,不为名所困。
文化氛围:团结务实
法院是以法官为主体的职业群体,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必须极力营造法院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在现代社会中,将个体凝聚起来的力量主要是一种心理的力量、精神的力量。法官的职业文化应当像一把钥匙,起到开启领导者和成员心灵之窗的作用,它应当像一双开形的手,将大家聚拢在一起,形成一个有凝聚力的团结的整体。
法官的职业氛围是法官群体的黏合剂,在法官个体的思想和行为上起着一个“方向盘”的导引作用,它能调动法官的积极因素,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能使每一个法官产生一种强烈的向心力和对法院的认同感、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达到“上行下效”的效果。因而,法官的职业文化应该重在引导法官形成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职业氛围,要充分调动法院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减少摩擦,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团结和谐的气氛,使法官在文化的深层次上自觉地结成一体,从而为实现法院的共同目标而自觉地努力工作。法官的职业文化要确保法官多一些信任,少一点猜疑,多一些提携,少一点妒忌,多一些理解,少一点挑剔,多一些原谅,少一点结怨。
(作者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